IEC60601把手提拧装置是广东安规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标准IEC60601把手提拧装置c)设计制造而成。
标准要求:
21 c)
可携带式设备上的提拧把手或手柄,应能承受下列加载试验:
把手及其固定用零件承受等于设备重量四倍的力。
均匀地加力于把手中心处于7cm的长度上,不要猛拉,在5~10秒内从零开始逐渐加大到试验值并保持1分钟。
设备装有一个以上把手时,力应分布在把手之间,应根据设备在正常提拧位置时所测定的每个把手所承受设备质量的百分比来确定力的分布。设备若装有一个以上把手,但设计成易于仅用于一个把手提拧,则每一个把手应能承受总的力。把手与设备间不应松动,也不应出现任何永久变形、开裂或其他损坏现象。